政府發言人提醒兩期均以八達通收取消費券的市民,如他們因「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未達3,000元的要求而尚未能領取第二期2,000元的消費券,則須在7月31日或之前達到有關要求,才能在8月16日領取第二期消費券。八達通公司會在今日起向仍未符合累積消費額要求的登記人發出短訊提醒,該短訊會以電話號碼9665 7134發出。
如有關市民的八達通卡已沒有餘額,但「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仍未達到要求,請先為八達通卡增值,並作合資格消費,以達到相關累積總額的要求。
如市民在7月31日後才達到「合資格消費」累積總額要求,他們領取第二期券額的日期將順延至達到要求後的翌月16日。例如在8月份內才達到累積總額要求,則只能到9月16日才可領取第二期券額。市民最遲須在今年10月31日或之前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