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民銀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周一(10日)發布《中國人民銀行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做好當前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延長金融支持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政策期限的通知,將適用期限統一延長至2024年12月31日。
政策延期涉及兩項內容:一是對於房地產企業開發貸款、信託貸款等存量融資,在保證債權安全的前提下,鼓勵金融機構與房地產企業基於商業性原則自主協商,積極通過存量貸款展期、調整還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進項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許超出原規定多展期1年,可不調整貸款分類,報送徵信系統的貸款分類與之保持一致。
二是對於商業銀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專項借款支持項目發放的配套融資,在貸款期限內不下調風險分類;對債務新老劃斷後的承貸主體按照合格借款主體管理。對於新發放的配套融資形成不良的,相關機構和人員已盡職的,可予免責。
當局指,除上述兩條政策外,其他不涉及適用期限的政策長期有效。各金融機構應按照文件要求切實抓好落實,因城施策支持剛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產融資合理適度,加大保交樓金融支持,推動行業風險市場化出清,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