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銀行前副行長范一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范一飛開除黨籍及開除公職處分;收繳違紀違法所得;將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調查發現,范一飛長期違規參加公款宴請、收受禮品禮金;在職務安排、崗位調整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為官不廉,縱容親屬不實際工作而獲取薪酬,搞權色交易;違規干預、插手執法活動;毫無紀法底線,膽大妄為,「靠金融吃金融」、「以錢生錢」,長期以「投資」為名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貸款融資、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中紀委指,范一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
58歲的范一飛,長期在中國建設銀行工作,曾任副行長和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董事長。 2015年2月出任人民銀行副行長,去年11月,接受中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成為中共二十大以來,首位被查處的省部級官員。去年11月不再擔任人行副行長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