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以任何方式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案件將於6月12日下午2時半進行指示聆訊,由法官陳嘉信審理,預料需時15分鐘。
律政司早前入稟尋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網上平台等傳播、演奏、印刷、出版、出售、散播或展示《榮光》,包括其旋律、歌詞或任何改編版本,具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違反國安法第21條,或具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的煽動意圖,主張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
入稟狀又指,律政司要求禁制任何人以任何方式傳播《榮光》,使其可能被誤認為香港的「國歌」,或者暗示香港為擁有國歌的獨立國家,具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7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