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2日)下午與一眾負責官員舉行記者會,公布完善地區治理建議方案。
李家超表示,檢討方案按照三個指導原則:「國家安全必須放在首位」、「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充分體現行政主導」。他績解釋,方案主要兩部分,包括優化職能及改組成,讓其回到諮詢目的。第二是完善機構,增強效能,當中有6大重點:
- 第七屆區議會議員總數為470名,委任、地區委員會、直選比例約為4:4:2,委任議員有179席,地區委員會有176席,直選則有88席並由單議席單票制改為雙議席單票制,另加27名當然議員;
- 引入資格審查制度,任何渠道參選都需要通過資格審查;
- 體現行政主導,區議會主席由18區民政事務專員擔任,而區議會職能回到《基本法》97條下的非政權定位;
- 區議員薪酬和津貼與現時相若;
- 引入履職監察制度,嚴重問題會有合適處理;
- 強化地區治理架構,成立由政務司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領導委員會,以及由政務司副司長主持的地區治理專組。委員會負責領導地區治理整體策略、政策和措施。而專組則是統籌和指揮各政策局和部門地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