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發表網誌表示,自本月起,將陸續約見主要持份者包括商會、專業團體以及相關法定諮詢組織等,說明政府有關引入公司遷冊制度的構思,並聽取他們的專業意見。
許正宇指,早於2021年,當局已先為開放式基金型公司和有限合夥基金設立簡便的基金遷冊機制,以便利外地基金來港營運。而建基於基金遷冊機制的正面經驗,政府認為現在是適當時機,為香港設立一套可廣泛適用的公司遷冊制度。
許正宇續指,在設立公司遷冊制度後,有意落戶香港的外地公司,將毋須再透過複雜和昂貴的清盤程序或法院核准的安排計劃,便能無縫地把公司成立的所在地遷至香港。
許正宇表示,過去業界曾反映有現時並非在本港成立的公司,特別是在港已有一定業務規模或希望利用香港優勢拓展業務的企業,有興趣遷冊來港。政府現時提出引入公司遷冊制度,正可順應市場需求,為公司遷冊來港提供一條快速連接道,促成他們的遷冊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