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終身禁止康宏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前持牌代表黃冠成重投業界。
證監會調查發現,黃參與一項涉及一家於港交所創業板上市的公司(A公司)的股票操縱計劃。在2016年6至7月期間,黃作為康宏資產管理的財富管理顧問成功說服其同事X參與該計劃。X繼而招攬及安排其10名客戶向涉及該計劃的操縱者購買A公司的股份。X的客戶同意持有該等股份1至3個月,期間操縱者據稱將會推高A公司的股價。他們亦同意只會在X允許下才出售該等股份,以換取相當於交易價值12%至15%的現金回佣。然而,在X的客戶獲准沽出股份前,A公司的股價暴跌,令他們蒙受重大損失。
黃協調、安排及促成X的客戶向操縱者購買該等股份的交易。具體而言,每次交易前黃都會事先與操縱者確認日期、時間、規模及價格並向X發出詳細指示,以確保X的客戶的買盤指令與操縱者的賣盤指令互相配對。黃隨後會從操縱者收取現金回佣並支付予X,再由X分派予其客戶。
證監會亦發現,當黃在2018年出席與證監會進行的會見時,明知而提供在要項上屬虛假或具誤導性的回答,以隱瞞他參與該計劃一事,因而違反《證券及期貨條例》。證監會認為黃並非獲發牌的適當人選,原因是他的行為令人對其品格、可靠程度,以至其是否有能力稱職地、誠實地和公正地進行受規管活動產生極大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