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3月1日)推出恒常化「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在香港和大灣區內地城市均有業務的企業,即日起可經計劃網頁提交職位空缺,聘請香港青年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
企業須按照香港法例以不低於月薪1.8萬港元聘請合資格畢業生,並派駐他們到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及接受在職培訓,政府會按每名受聘畢業生向企業發放每月1萬港元的津貼,為期最長18個月。
參加計劃的青年須為香港居民,可合法在香港受僱工作,並於2021至2023年獲頒學士或以上學位,計劃下的職位空缺經勞工處審批後,將由3月20日起上載計劃網頁供畢業生申請。
獲聘的畢業生與企業可隨即協定僱傭合約的生效日期,畢業生申請計劃下職位空缺的截止日期為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