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知識產權報第02版刊發的《重大專利侵權糾紛行政裁決受理公告》信息,華為已起訴小米(01810)包括「發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裝置」、「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基站和用戶設備」、「一種獲取全景圖像的方法及終端」及「一種鎖屏方法及移動終端」的4項專利侵權。
內媒《銀柿財經》引述小米方面回應指出,雙方就專利許可在積極談判。小米認為,中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提供多元化的解決機制,包括行政和司法調解。通過第三方的調解機制解決許可問題是行業慣例,華為和小米雙方均認為知識產權許可和合作有利於促進創新和公眾利益,並認為調解是幫助達成許可的一種有效渠道。雙方在繼續積極談判的同時,尋求利用多元化的調解機制,協助雙方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