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部等13部門發布《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作出系統部署,列明不得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結果與大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
《意見》鼓勵培訓機構採取先提供培訓服務後收費方式運營,並指培訓機構不得一筆過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人民幣。
《意見》強調,要明確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境內外上市標準和程序,嚴格把關,做好監管和引導,防止野蠻生長。
中國教育部等13部門發布《關於規範面向中小學生的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的意見》,對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治理作出系統部署,列明不得將非學科類校外培訓結果與大中小學招生入學掛鉤。
《意見》鼓勵培訓機構採取先提供培訓服務後收費方式運營,並指培訓機構不得一筆過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且不得超過5,000元人民幣。
《意見》強調,要明確非學科類培訓機構境內外上市標準和程序,嚴格把關,做好監管和引導,防止野蠻生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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