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昨日(20日)宣佈,本周四(22日)冬至起,放寬多項防疫限制,包括取消現行餐飲、表列處所、及宴會的人數上限;取消進入酒吧、酒館、夜店、夜總會、宴會及本地遊前的快測要求。另外,政府允許公眾娛樂場所,麻雀天九耍樂場所,體育運動場戶外場所可恢復飲食,惟疫苗通行證及口罩令維持。
立法會議員江玉歡今日(21日)在Facebook發表題為《政府怎樣定義「市民」一詞》的帖文,指出任何防疫措施如疫苗通行證都不能有歧視之嫌,否則有可能違反《基本法》。她質疑醫務衞生局副局長所稱新一輪放寛措施是想讓「市民」回復正常活動一說,反問:「難道未打齊針的市民不是『香港市民』嗎?」,並表示今日會去信醫局要求正視及解釋。
江玉歡指,醫務衛生局副局長李夏茵昨日曾解釋,新一輪放寛措施是想讓「市民」回復正常活動,質疑該句說話是否意指,未打齊針的市民不是「香港市民」,她強調任何防疫措施如疫苗通行證必須是具備必有性、合理性和合乎比例,所有措施都不能有歧視之嫌,否則有可能違反基本法第39條,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的國際公約》、國際勞工公約以及香港居民享有的權利和自由等。
江玉歡稱,今早再閱讀兩份公約,認為疫苗通行證有違當中原則,公約內明確指出人民擁有基本工作及生活權利,不容受到歧視,但當局多番拒絕取消和放寛疫苗通行證和其對市民的定義有違公約原則,她今日將會去信當局要求正視及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