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長官李家超於今年《施政報告》提出,政府將會在全港18區設立「關愛隊」。
據政府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指參考區議會選區分界,每區設一小隊,當區的民政事務專員會擔任總指揮。地區團體須申請並通過遴選,而成為關愛隊,每小隊人數為8至12人、以團體為單位。一個團體可承包多於一個小區工作,可按需要動員小隊以外人士。
局方指每小隊於兩年資助協議期的總資助額大約為80至120萬港元,同時鼓勵團體透過贊助、捐贈或團體內部資源提供關愛服務,且評審準則之一為團體能夠提供額外資源的能力。針對監察機制,小隊須每半年向地區民政處提交工作報告,並每年向予「地區評審小組」和「全港評審小組」提交工作及財務報告,地區民政處亦會評估小隊的績效指標,另外「關愛隊」的所有收入與支出須經過獨立執業會計師審計。
政府要求報名團體提交關愛隊成員建議名單,成員需愛國愛港,並要有青年、婦女及不同種族人士參與。本月會公開邀請團體報名,明年首季先在荃灣和南區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