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加州地區法官達維拉(Edward Davila)週五宣判,涉及「滴血驗病」詐欺案的生物科技公司Theranos創辦人荷姆絲(Elizabeth Holmes)被處以11年3個月監禁,涉案金額推算為1.21億美元。
現年38歲的荷姆絲被控三項投資者欺詐罪和一項共謀罪,經過近4個月的審訊,於今年一月獲陪審團裁定罪名成立,面臨最高20年監禁。檢方求刑15年監禁,而辯方則要求判18個月在家監禁和社會服務。
在宣判之前,法官達維拉稱此案「在很多層面上都令人不安」,質問是甚麼促使荷姆絲這位「才華橫溢」的企業家向投資者歪曲自己的公司,指這是一宗「本來帶著極大期望、令人興奮的冒險,結果卻被虛假陳述、明顯的傲慢和謊言粉碎」的欺詐案。
荷姆絲於2003年創辦Theranos,聲稱成功開發一款小型自動化設備,只需要極少量血液就能快速測出不同疾病,包括癌症。《福布斯》在2014年曾形容,當年30歲的荷姆絲是世界上最年輕的白手起家女性億萬富翁,當時擁有的Theranos股份價值45億美元。
不過,在2015年《華爾街日報》刊出一系列報道,質疑Theranos「滴血驗病」技術的真偽後,這間曾經被估值90億美元的初創公司就倒閉。《財富雜誌》將荷姆絲稱作為「世上最讓人失望的領袖」。
檢方指出,荷姆絲的欺騙行為讓Theranos能夠籌集9億美元的資金,認為投資者應獲全額賠償。法官達維拉推算,投資者的損失金額約為1.21億美元,但最終賠償金額仍有待之後舉行的聽證會決定。10名受騙投資者中,傳媒大亨梅鐸(Rupert Murdoch)是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