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原黨組書記胡毅峰今年4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後,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收賄罪對其作出逮捕決定。
央視新聞今日(7日)報道,中國最高人民檢察院消息,胡毅峰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國家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現年68歲的胡毅峰是蒙古族,曾任內蒙古黨委政法委副書記、自治區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內蒙古自治區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他今年4月被停職,在9月底因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
當時紀委通報,胡毅峰違規選拔任用幹部,家風不正,對子女失管失教,道德敗壞;執法犯法、以案謀私,大肆干預和插手司法活動,搞權錢交易,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