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03333)昨(1日)公布,集團子公司恒大集團收到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發出的執行通知書,該子公司是民事訴訟案件的被告人,原告人是盛京銀行(02066)。
恒大指,盛京銀行於2020年至2021年期間向集團提供資金,合共325.95億元(人民幣,下同)。該子公司持有新疆廣匯實業投資合共40.96%股權(折註冊資本約21.18億元),該子公司以30.99%股權(折註冊資本約16.02億元)向盛京銀行提供質押擔保。因盛京銀行未能收回資金,向法院提出起訴。
根據法院通知,該質押項下的該質押股權已被執行,盛京銀行可拍賣、變賣該質押股權,盛京銀行對所得價款在擔保的325.95億元範圍內優先受償;及該子公司須承擔訴訟費、保全費約1.63億元。
恒大公告提到,截至公告日期,質押股權尚未被拍賣或變賣。集團將適時另行刊發公告,告知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有關訴訟的任何重大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