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指除了積極培養和留住本地人才外,會更進取吸納外來人才,宣佈推出「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為期兩年。合資格人才包括過去1年年薪達港幣250萬元或以上的人士,以及畢業於全球百強大學,並在過去5年內累積3年或以上工作經驗的人士。
這兩類人士可獲發為期2年的通行證來港發展,不設人數限額。未符合工作經驗要求但最近5年內畢業的百強大學畢業生亦可獲發通行證,每年上限10000人。計劃將於推出一年後檢討。
引進人才方面,政府會取消「優秀人才入境計劃」的年度配額,為期2年,同時優化審批程序,以吸引更多世界級優才來港。
另外,放寬「一般就業政策」和「輸入內地人才計劃」,如僱主引入人才的職位屬「人才清單」表列的13項本地人才短缺的專業,或招聘的職位年薪達港幣200萬元或以上,無須證明本地招聘困難,可直接提出申請。政府會盡快更新「人才清單」,以反映各專業的最新短缺情況,目標在明年第一季完成。
政府又會放寬「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將逗留期限由1年延長至2年,方便他們留港╱來港工作。又會以試行形式擴展該安排至本港大學大灣區校園的畢業生,為期2年,並於推出一年後檢討。
政府亦會優化「科技人才入境計劃」,撤銷科技公司在計劃下輸入外來人才時必須增聘本地僱員的規定,以加快輸入人才的步伐。亦會延長工作簽證年期,在現有和新增的輸入人才計劃下的人才,到港獲聘後可獲發最長3年的工作簽證。
另外,我們會向「研究人才庫」計劃下聘用研發人才的科研機構和創科企業增加約10%資助,並額外為持有博士學位的科研人才提供生活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