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政府推出入境條例修訂,擴大英國國民(海外)簽證計劃(BNO簽證),容許香港1997年7月1日之後出生的18歲以上年輕人,利用父母的BNO身份申請移居英國。英國內政部指,有關修訂條文將會在11月30日生效。
英國外交國務大臣諾曼(Jesse Norman)昨天(18日)在國會宣佈政府會推出入境規則修訂。英國政府在今年2月時宣佈,將會擴大BNO簽證計劃,容許香港在1997年主權移交後出生、父母其中一方持有BNO國籍身份的年輕人,可以直接申請BNO簽證到英國居住。
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行政總裁羅傑斯(Benedict Rogers)表示,歡迎政府擴大BNO簽證計劃, 又讚揚英國政府及一眾令BNO簽證計劃成功的人。他指「數以千計的香港年輕人正面對被捕風險,擴大BNO簽證計劃讓他們有一條出路,容許他們居住在英國,居住在一個自由及開放的國家。」
最初修訂BNO簽證計劃由保守黨國會議員、前移民事務國務大臣祈達文(Damian Green) 所牽頭的跨黨派議員在去年底於國會提出,但當時英國政府並不接納。直至今年2月,「香港監察」贊助人奧爾頓勳爵(David Alton)再次在上議院提出修訂,同樣獲得跨黨派支持,其後英國政府接納修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