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委員會(European Council)本週三通過今年六月與歐洲議會達成的《加密資產市場監管(MiCA)》協議,當中包括限制非歐元計價穩定幣的市場份額,預計將在十二月或明年初正式成為歐盟法律。行業代表表示,這規定可能會限制歐盟的競爭力。
MiCA監管的範圍包括無擔保加密資產、穩定幣、交易場所和錢包發行人,以及揭示交易加密貨幣人員身份的規則。
根據 MiCA,任何提供託管服務的信貸機構、加密資產服務提供商(CASP)或投資公司都必須位於歐盟,並必須遵守保護消費者錢包的嚴格要求,為投資者失去的加密資產承擔責任,除非能夠證明相關損失超出其控制範圍。
不以歐元計價且由位於歐盟以外的實體發行,並被非歐盟銀行用於託管其加密貨幣的穩定幣被視為「資產參考代幣(ART)」,在歐元區上市時的交易量將限制在100萬次和2億歐元。當歐洲央行確定任何ART發行人對歐盟貨幣主權構成威脅時,各國監管當局將能夠撤回對任何ART發行人的授權。
加密貨幣對沖基金ARK36行政總裁帕羅安(Anto Paroian)表示,相關措施可能會限制歐盟的競爭力和創新潛力。穆迪去中心化金融和數碼資產全球主管阿斯蒂克(Fabian Astic)則指出,如果該法例當前措辭不改變,將大大限制使用以美元計價的穩定幣,例如USD Coin、泰達幣(Tether)和Binance 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