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十大前夕,整頓公安部副部長「孫力軍團夥案」仍然持續。吉林省長春市中級人民法院今日(22日)宣判,江蘇省政法委原書記以受賄罪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今日稍早,前司法部部長傅政華涉受賄罪,被判死刑,緩期2年執行。
法院宣判指,自1993年以來,王立科利用擔任遼寧省公安局局長、江蘇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貸款辦理、職務調整、案件辦理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夥同特定關係人,非法收受超過4.4億元(人民幣,下同)。為謀求本人及他人職務晉升等不正當利益,先後多次向孫力軍行賄超過9,731萬元。
宣判續指,王立科明知婁河涉黑犯罪組織從事違法犯罪活動,充當該組織的「保護傘」,長期放任該組織實施違法犯罪活動,協調銀行貸款,致使其不斷發展壯大,稱霸一方,嚴重破壞當地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王立科還利用職權為其本人及親屬、特定關係人等違法辦理多份虛假身份證件。
法院認為,王立科行為已構成受賄罪、行賄罪、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偽造身分證罪,受賄數額特別巨大,還多次利用職權插手案件辦理,嚴重破壞司法公信力。鑑於王立科主動到案,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實,具有從輕處罰情節。決定在其死緩執行2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追繳受賄犯罪所得及孳息,上繳國庫。
現年57歲的王立科長年在遼寧省公安系統工作,曾任遼寧省公安廳副廳長、大連市公安局局長,之後升任江蘇省副省長、省委政法委書記等職務。今年初播出反腐片《零容忍》披露,王立科曾借各種機會巴結孫力軍,在孫力軍扶持下,仕途一路晉升。
孫力軍「政治團夥」共有7名「政法虎」,劉新雲、鄧恢林、龔道安和傅政華已經分別遭判囚14年、15年、無期徒刑和死緩兩年。而孫力軍的案件未宣判,國安部前黨委委員劉彥平則有待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