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信辦、工信部、市監局聯合發布《互聯網彈窗信息推送服務慣例規定》,對網絡信息彈出推送服務作出明確規範,包括禁止惡意炒作娛樂八卦、禁止彈窗推送新聞信息、禁止推送、炒作社會熱點敏感事件。
網信辦要求,禁止推送《規定》內提及的違法和不良信息,尤其是惡意炒作娛樂八卦、緋聞隱私、奢靡炫富、審醜扮醜等違背公序良俗內容。禁止以惡意翻炒為目的,關聯某一話題集中推送相關舊文。
其次是,未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的,禁止彈窗推送新聞信息,涉及其他互聯網信息服務。可以彈窗推送新聞信息的,應當嚴格依據國家互聯網發布的《互聯網信息稿源單位名單》,不得超範圍轉載,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信息內容。
規定提出,彈窗推送信息應多樣性、科學設定新聞信息和垂直領域內容佔比,要體現健康向上的主流價值觀。要完善信息篩選、編輯、推送等工作流程。
在保障用戶方面,服務協議要明確告知用戶彈窗信息推送服務的具體形式、內容頻次、取消渠道等,禁止對普通用戶和會員用戶進行不合理地差別推送,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擾或影響用戶關閉彈窗。
禁止以彈窗信息推送方式,呈現惡意引流跳轉的第三方連接、二維碼等信息,禁止透過彈窗信息推送服務誘導用戶點擊,實施流量造假、流量劫持。有廣告的,顯著標明「廣告」和關閉標誌,確保彈窗廣告一鍵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