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今日宣佈(31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陸啟康法官為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任期為三年,由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陸啟康法官出任司法人員約27年,曾於不同法院及審裁處任職,負責設立高等法院知識產權案件表,現時是負責該案件表的法官。他亦曾服務於不同委員會,包括區域法院規則委員會、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及醫院管理局公眾投訴委員會。
政府今日宣佈(31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陸啟康法官為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主席,任期為三年,由2022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陸啟康法官出任司法人員約27年,曾於不同法院及審裁處任職,負責設立高等法院知識產權案件表,現時是負責該案件表的法官。他亦曾服務於不同委員會,包括區域法院規則委員會、市政服務上訴委員會及醫院管理局公眾投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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