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業新規管制度將於明日(9月1日)全面實施,旅遊業監管局根據《旅遊業條例》成立的新規管制度下,將分別接管旅行代理商註冊處向旅行代理商發出牌照的職能,以及香港旅遊業議會(旅議會)向導遊和領隊發證及進行行業規管的職能。
旅監局亦會負責管理旅遊業賠償基金和向旅行代理商徵費。註冊處將於同日解散,旅議會亦會於同日終止其發證及規管的工作。
文化體育及旅遊局局長楊潤雄表示,實施旅遊業新規管制度是推動業界提升專業水平,以及促進香港旅遊業長遠健康發展的重要一步。政府會與旅監局和業界繼續保持緊密合作,確保新規管制度的有序實施。
他感謝旅議會多年來規管行業所作的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