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藩市聯邦法院的法庭文件顯示,Meta原則上同意就Facebook的數據私隱訴訟書面和解,並向原告賠償。週五的文件並無公佈當中的財務條款。
在這場為期四年的訴訟,原告Gibson, Dunn & Crutcher指控Facebook與第三方(例如現已解散的英國政治諮詢公司 Cambridge Analytica)分享用戶的個人私隱數據,違反了《消費者私隱法(Consumer Privacy Law)》。
週五公開的法庭文件顯示,Meta一方請求法官將集體訴訟擱置60日,直至原告與Meta達成最終書面和解。
Facebook曾表示,其處理用戶數據的方法與披露內容一致,並表示不支持任何的法律主張。
Facebook 及其來自 Gibson, Dunn & Crutcher 的律師對和解細節並無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