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環署今日(23日)宣佈,疫苗通行證中加入的「紅黃碼」安排的14日適應期已經屆滿,署方今日開始就新規定採取嚴厲執法行動。持有「紅碼」或「黃碼」的訪客沒有遵從要求,包括進入餐飲處所,即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或被票控5000元。
餐飲處所負責人需要禁止「紅碼」或「黃碼」的顧客或訪客進入其處所,違者可被檢控,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
食環署提醒,處所要更新「驗證二維碼掃瞄器」流動應用程式,並在8月23日前確保已經安裝「驗證二維碼掃瞄器」的流動裝置在處所營業時間內維持網絡連線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