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事務局今日(12日)展開兩年一度的文書助理公開招聘,在兩年內按公務員條款招聘約2,000名文書助理,會被調派往各決策局及部門工作,負責一般辦公室支援、文書職務和提供前線服務。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
政府職位空缺查詢系統顯示,文書助理學歷要求為中四;薪酬方面,由總薪級表第1點(每月港幣14,080元)至總薪級表第10點(每月港幣24,670元)。
申請人須通過技能測驗,才會獲邀參加遴選面試。技能測驗包括中文及英文文書處理速度測驗,以及一般商業電腦軟件應用知識測驗。
申請人如果早前已申請助理文書主任的職位,只須就申請的兩個職位參加一次技能測驗。測驗成績將用作評核申請人是否符合資格參加個別職位的遴選面試。
申請人必須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中取得及格成績方會獲考慮聘用。如申請人在申請文書助理職位時仍未曾參加《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或未曾在《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考獲及格成績,仍可作出申請。他們會被安排在招聘過程中參加相關《基本法及香港國安法》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