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恒大(3333)公布,子公司恒大集團(南昌)有限公司於上月25日收到仲裁裁決書,指因為由集團控制的實體未能還款,而恒大集團(南昌)有限公司為該借款提供擔保,涉及持有的合計約12.81億股盛京銀行(2066)的反擔保質押,申請人履行擔保責任並向該子公司主張執行該質押。
裁決書裁決申請人對上迹股份有優先受償權,優先受償權的範圍為申請人履行擔保責任償還的金額約73.07億元人民幣及資金佔用費和申請人因行使追償權的其他費用。
中國恒大早前指,希望今年內盡快公布重組方案,股份續停牌,而盛京銀行無升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