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公眾平台運營中心公眾號發佈《微信公眾平台關於金融類違規營銷內容的規範》,禁止進行金融類欺詐營銷宣傳;禁止進行金融類不實營銷宣傳;禁止進行金融類誤導營銷宣傳;禁止進行金融類無資質營銷宣傳。
微信公眾帳號發佈的內容中,禁止高收益理財欺詐內容,如推廣不正常的高回報理財產品或導流欺詐項目。其中的「導流欺詐項目」通常表現為未明確日化或年化收益,但通過可疑的引導性內容,誘導用戶添加個人微信或外鏈推廣高收益理財產品。微信公眾帳號發佈的內容中,禁止有償薦股類欺詐:以有償薦股為名,從事欺騙用戶跟隨掮客購買股票的行為。微信公眾帳號發佈的內容中,禁止以其他新型概念進行欺詐,例如以共享經濟、物聯網、虛擬幣等名義來宣傳可以致富、內容誇大描述,易導致用戶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