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監會紀檢監察組、浙江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對中國證監會第十六屆主板發審委委員、上海證券交易所原會計監管部總監林勇峰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對其予以「雙開」(開出黨籍和處分)決定。
公告指,林勇峰理想信念動搖,紀法意識淡漠,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接受監管對象宴請;背離證券期貨監管工作初心使命,在企業發行上市審核中為他人謀取不當利益並收受財物。
林勇峰違反黨的廉潔紀律並構成職務違法,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鑒於林勇峰能夠主動投案,且到案前主動退還所收財物,到案後如實交代違紀違法問題,按照懲前毖後、治病救人的原則,對其可予從輕減輕處理。
公開資料顯示,林勇峰1997年入職上海證券交易所。2013年1月至2022年3月,先後任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二部、巡回審理協作部、會計監管部總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