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大會三讀通過《2022年稅務(修訂)(關於住宅租金的稅項扣除)條例》草案,修訂增加住宅租金退稅至每個課稅年度上限10萬元,料惠及約43萬名納稅人。
根據修例,在香港沒有持有住宅物業的薪俸稅和個人入息課稅納稅人,可就本人或同住配偶用租客,或兩者作為合租租客身份,就有關課稅年度繳付的合資格住宅租金申索稅項扣除。每個課稅年度上限為10萬元,不設年期限制。有關物業須為納稅人用作主要居所的地方,租約亦須已加蓋印花,方能符合扣稅資格。政府估計,可惠及約43萬名納稅人,每年將減少稅收約33億元。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修例可減輕合資格納稅人的負擔,又指當局會繼續審視有關稅務安排,每年在制訂《財政預算案》時會檢視稅率、扣除項目等,亦會留意推行今次措施後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