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向來鼓勵舉報危害國安行為,中國國安部公佈《公民舉報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獎勵辦法》提出,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發揮「特別重大作用、作出特別重大貢獻」的舉報人,會獎予10萬元(人民幣,下同)。
內文提及,舉報人獲得舉報獎勵應符合3項條件,包括有明確的舉報對象,或者具體的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線索或者情況;舉報事項事先未被國安機關掌握,或雖被國安機關掌握,但舉報人提供的情況更為具體詳實;舉報內容經國安機關查證屬實。
根據獎勵標準,對防範、制止和懲治危害國安行為發揮一定作用、作出一定貢獻的,給予1萬元以下獎勵;發揮重要作用、作出重要貢獻的,給予1萬至3萬不等獎勵;發揮重大作用、有重大貢獻的,獎勵3萬至10萬元不等;發揮特別重大作用、貢獻的,獎勵則有10萬元以上。
國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制定上述辦法是堅持「國家安全一切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的具體體現,對於完善反間諜法律制度體系、落細落實專門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法律原則,匯聚全社會維護國安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