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聯合下發《關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的實施辦法》,要求對於涉及未成年人案件的材料「應封盡封」,在訴訟終結前一律加密保存、不得公開,以免影響失足未成年人重新回歸社會等問題。辦法自今日(30日)起施行。
《實施辦法》要求,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以及免予刑事處罰的,相關部門應主動對自己掌握的未成年人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對於共同犯罪案件,分案後未封存的成年人卷宗封皮應當標註「含犯罪記錄封存信息」,並對相關信息採取必要保密措施。
相關部門表示,絕大多數省份都存在未成年人犯罪記錄應封未封,或者違規查詢導致泄露信息的案事件,造成涉案未成年人在考試、升學、就業、生活等方面遭遇歧視,很多涉案未成年人因無法正常工作生活而無奈走上信訪維權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