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近日作出專項部署,要求相關省份發展改革委高度重視,指導督促企業嚴格落實煤炭中長期合同簽訂履約要求,採取切實措施保障煤炭中長期交易價格運行在合理區間。各級發展改革部門將全面監測煤炭生產、流通各環節價格,當發現價格超出合理區間時,立即採取提醒、約談、調查、通報等方式,引導煤炭價格回歸合理區間﹔同時,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及時查處市場主體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價格串通等違法違規行為。
國家發展改革委表示,下一步將密切監測煤炭市場和價格運行情況,加強煤炭市場價格調控監管,綜合運用市場化、法治化手段,引導煤炭價格運行在合理區間,保障能源安全穩定供應。
據國家發展改革委官網消息,2月24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煤炭市場價格形成機制的通知》,明確了煤炭(動力煤,下同)中長期交易價格的合理區間,其中秦皇島港下水煤(5,500千卡)價格合理區間為每噸570-770元人民幣(下同),山西、陝西、蒙西煤炭(5,500千卡)出礦環節價格合理區間分別為每噸370-570元、320-520元、260-460元,蒙東煤炭(3,500千卡)出礦環節價格合理區間為每噸200-300元。《通知》自5月1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