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16小時的談判,歐盟在當地時間週六零晨就《數碼服務法(DSA)》達成協議,要求Facebook、 Google及亞馬遜等網上平台加強自我監管,以保障互聯網用戶以及其網上的基本權利。
最新制定的《數碼服務法》禁止針對兒童或基於宗教、性別、種族和政治觀點等敏感數據的定向廣告,至於利用介面設計影響用戶行為以達盈利目標的所謂「黑暗模式(dark patterns)」亦被禁止。
根據該法,企業需向監管機構支付全球年收入0.05%的年費,如違反規定則要面臨高達其全球營業額6%的罰款,屢次違規更可能被禁止在歐盟開展業務。
歐盟委員會主席馮德萊恩(Ursula von der Leyen)在Twitter上表示,歐盟就《數碼服務法》達成的協議具有歷史意義,新規則將互聯網保護用戶,確保言論自由和企業機會。馮德萊恩強調,在歐盟內,任何離線的非法行為在線上都是非法,這是對全球人民、企業和國家的強烈訊息。
由於法國週日舉行總統大選,為免新政府在法案內容上改變立場,各國的談判代表一直希望協議能於週五達成。
《數碼服務法》尚未有生效日期,目前仍需得到歐洲議會和歐洲理事會的批准,但預計不會遇到阻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