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於推動個人養老金發展的意見」,指個人養老金實行個人賬戶制度,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實行完全積累;參加人每年繳納個人養老金的上限為1.2萬元人民幣。
意見稱,國家制定稅收優惠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並依規領取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資金用於購買符合規定的銀行理財、儲蓄存款、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運作安全、成熟穩定、標的規範、側重長期保值的滿足不同投資者偏好的金融產品,參加人可自主選擇。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實行封閉運行,其權益歸參加人所有。不過,參加人死亡後,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戶中的資產可以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