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當地時間22日,一名法官作出裁決,中國中興通訊(00763)應可獲准結束在其2017年認罪後的5年緩刑期。有關裁決是在中興緩刑到期的最後一天作出,中興通訊AH股今早分別停牌,並剛發布臨時停牌公告稱,將通過指定媒體披露相關公告後復牌。
中興在2017年就非法運送美國科技到伊朗和北韓一案認罪,付給美國8.92億美元的罰款。而根據去年3月公開的一份起訴書,一些中國公民假借申請J-1學術交流簽證到美國,假稱為喬治亞理工學院教授張繼昆(Gee-Kung Chan)的實驗室工作,事實上為中興做研究,涉嫌違反緩刑條件遭到起訴。
該名法官周二(22日)作出裁決時表示,發現有關串謀進行簽證欺詐是事實,但他決定不對中興通訊採取進一步的行動,因該公司已就重罪被處以最高緩刑期,而中興通訊主張,他們也已經被處以最高罰金。
雖然做出有利判決,這名法官仍鼓勵美國政府對中興通訊提出合理的指控,以及刑事或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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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簽證欺詐案影響 美法官裁決中興通訊5年緩刑期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