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銀行前黨委副書記、行長孫德順受賄一案,周二(22日)在山東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
濟南市人民檢察院指控,孫德順在2003年至2019年間,利用擔任中國工商銀行北京市分行副行長,交通銀行北京市分行行長,中信銀行副行長、行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在貸款審批、獲得授信額度等事項上,為相關單位提供幫助,並非法收受財物,累計受賄約9.795億元人民幣(約12億港元)。
庭審中,公訴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孫德順及其辯護律師進行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孫德順在最後陳述階段時,當庭表示認罪及悔罪;法庭其後宣布休庭,將擇期宣判。據報道,被告人親屬、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各界群眾30多人旁聽了庭審。
現年63歲的孫德順在中信銀行工作多年,先後任該行的副行長、行長。他在2019年8月底曾傳出失聯後被當局調查,至翌年3月20日被開除黨籍。官方當時批評他違背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決策部署,在職工錄用中違規為他人牟取利益,又把貸款審批權力作為牟取個人利益的籌碼,與不法商人大搞權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