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中國(1114)與德國寶馬汽車於2003年成立華晨寶馬汽車,由華晨及寶馬各持50%股權。華晨中國早前計劃出售華晨寶馬25%股權予寶馬汽車。
華晨中國上周五發公告,華晨寶馬汽車已收到由瀋陽市大東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出之新營業執照,於2月11日已生效,證明寶馬乃目標股權之持有人。由於股權轉讓協議所載之先決條件已全部達成,故預期將於2月18日落實交割。於根據股權轉讓協議進行調整後,代價總額為數279.41億元人民幣,按照股權轉讓協議之條文,將由寶馬於交割時以現金支付,並預期瀋陽金杯汽車於2月22日或之前收到。
於交割後,公司將繼續間接持有華晨寶馬汽車之25%股權,而華晨寶馬汽車將為公司聯營公司,其財務業績將繼續於集團之財務報表中以權益法入賬。
寶馬汽車將持有華晨寶馬汽車75%股權,而寶馬與合資合作有效期延長至2040年。
華晨中國又指,公司現正考慮為其股東創造價值之不同選項,包括但不限於特別股息、股份購回或新策略投資。
華晨中國母企華晨汽車去年債務違約,華晨中國未能如期發布最新業績,股份自去年3月31日起停牌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