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廣州市和園林局前日(2月7日)發布《對廣州市綠化條例(修訂徵求意見稿)公開徵求意見的公告》,提出加強對樹木、尤其是古樹名木的保護和管理,擅自砍伐古樹名木的,最高可處每株50萬元罰款(人民幣,下同)。
在古树名木保护方面,《意见稿》擴大了古樹名木控制保護範圍,建設單位在古樹名木、被確定為古樹後續資源的樹木控制保護範圍內施工,應當制定避讓和保護措施,控制保護範圍由樹冠邊緣外3米擴寬到5米。
另外,在遷移古樹名木、被確定為古樹後續資源的樹木應當組織專家論證,並向社會公布,聽取公眾意見;禁止在古樹名木或者被確定為古樹後續資源的樹木上捆綁影響樹木正常生長的物件;擅自砍伐古樹名木的,最高可處每株50萬元罰款。
去年底,因砍伐老榕樹等問題,引發廣州官場「大地震」,多名當事官員受到調職、撤職等處理。粗略估計,這場砍樹風波中,全市7條主要道路計畫移除或砍伐樹木4,300多株,其中榕樹超過3,000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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