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交所(00388)宣布,市調機制涵蓋範圍將擴大至交易所買賣產品符合條件的ETP將被納入市調機制證券,包括過去3個月每日平均成交金額不低於1億港元或等值;及於聯交所上市不少於3個月。然而,倘若已被納入市調機制證券的ETP其後符合其中一項條件,將會從市調機制證券名單內剔除,即連續兩個季度每日平均成交金額高於5,000萬港元,但低於港幣1億港元;或過去3個月每日平均成交金額低於5,000萬元。
另外,ETF及反向產品適用的觸發門檻及冷靜期內的價格限制均為正負5%;2x槓桿產品及-2x反向產品適用的觸發門檻及冷靜期內的價格限制均為正負10%。
港交所表示,措施暫定於今年5月起開始,實際生效日期將稍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