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外匯管理局在上海、廣東、海南、浙江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試點區涵蓋多項資本項目改革措施,以及監管建設要求。
有關試點區包括,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廣東自由貿易試驗區南沙新區片區、海南自由貿易港洋浦經濟開發區、浙江省寧波市北侖區等區域開展跨境貿易投資高水平開放試點。
針對資本項目改革方面,要求拓寬企業跨境投融資渠道;支持中小微高新技術企業一定額度內,自主借用外債;開展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和合格境內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穩慎開放跨境資產轉讓業務,開展跨國公司本外幣一體化資金池試點。
改革方面又提及,要提升跨境投融資便利化水平,外商投資企業境內再投資免於登記,符合條件的非金融企業資本項目外匯登記直接由銀行辦理,擴大資本項目收入資金使用範圍,符合條件的企業自主選擇跨境投融資幣種,適度提高非金融企業境外放款規模上限。
加強風險防控和監管能力建設方面,完善外匯市場「宏觀審慎+微觀監管」兩位一體管理框架,加強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監測預警和逆周期調節,嚴厲打擊外匯領域違法違規活動,維護外匯市場穩定和健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