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管理局發出通知予金融機構,明年12月底前將就轉數快(FPS)個人對個人(P2P)即時轉賬採取加強措施,包括要求用戶轉賬金額1萬元或以上時,必須核對對方全名。
金管局表示,為保障客戶及維持運作效率,銀行應就客戶的即時轉賬設立加強措施,1萬元或以上的即時轉賬必須通過名稱核對程序(mandatory name matching process),以及在確認轉賬前顯示清晰及當眼的提示字句,提醒客戶確認轉賬前應再三核對收款人資料。
對於銀行內資金轉帳,銀行可以選擇採取類似措施,例如轉帳前顯示部分屏蔽的收款人名字(例如:CHAN T** M**),以達到同樣的目的。另外,在確認轉帳前,銀行應在當眼位置顯示提醒字句,例如「轉帳時,收款人名稱或不會被覆核。請小心核對收款人户口號碼及其他付款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