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2/2021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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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內地擬立法「噪音污染防治法規」 廣場舞噪音可罰200至1,000人幣

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今日召開記者會介紹《噪音污染防治法草案》,發言人岳仲明表示,將進一步完善公共場所噪音污染條例,針對廣場舞音量過大問題,先由人民政府說服責令改正,拒不改正可對個人處罰200至1000元(人民幣,下同)以下罰款。

岳仲明表示,針對廣場舞噪音擾民問題,市民在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或者開展娛樂、健身等活動,應當遵守公共場所管理者有關活動區域、時段、音量等規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聲污染;不得違反規定使用音響器材產生過大音量。

公共場所管理者應當合理規定娛樂、健身等活動的區域、時段、音量,並采取設置噪聲自動監測和顯示設施等措施加強管理。對於違反規定的,由地方人民政府指定部門說服教育,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給予警告,對個人可以處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對單位可以處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草案》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村居委會、村委會做好有關工作,完善標準規劃制度、並壓實企業主體責任,加強政府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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