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2次會議今日表決通過關於修改《湖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的決定。《條例》提倡一對夫妻可以生育三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生育的婦女,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60天,其配偶享受15天護理假;3歲以下嬰幼兒父母每人每年享受累計10天育兒假。
《條例》提出,符合法律規定結婚的夫妻,可以在享受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再延長婚假,具體辦法由省人民政府制定。
中國近年人口問題突出,結婚率、出生率均錄得下降,內地各大城市近日相繼推出延長生育假通知,改善計生。目前,上海、浙江已分別通過法例延長女性生育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