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歌手曲婉婷的母親、哈爾濱市城鎮化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原主任張明杰,因受賄罪、濫用職權罪等,今日上午被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另一被告王紹玉,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並處罰金300萬元(人民幣,下同)。對涉案違法所得及其孳息予以沒收、追繳。
據法院判決,2009年至2011年,張明杰在任哈爾濱市道里區政府副區長兼道里區改制領導小組組長期間,徇私舞弊、濫用職權,令徵地補償款被併購單位違規獲取、部分職工安置款被違規使用,造成公共財產損失共計2.3億多元。
2011年11月至2012年7月,張明傑被指在利用職務便利為併購單位謀取利益後,先以借款為名向該單位實際控制人索要500萬元,後夥同王紹玉向該實際控制人索要以哈爾濱市原種繁殖場土地參與的該單位50%股權,折合9317萬多元。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張明傑、王紹玉行為已構成受賄罪、濫用職權罪,遂作出上述判決。
由於被告是著名歌手曲婉婷母親,案件在中國引起廣泛關注,曲婉婷曾在網上多次發言表示相信母親,並稱母親的案件一直沒有任何新進展。曲婉婷的姨媽,張明傑的二姐也多次網上發文,稱張明傑案件為「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