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10/2021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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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銀行公會更新指引 銀行須披露客戶因國安被捕所涉資產

銀行公會發出新一份《有關打擊洗錢/恐怖分子資金籌集的常見問題》,當中加入新指引,當銀行知悉有人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被捕或被控,必須向警方及海關組成的聯合財富情報組披露有關罪行相關財產。

根據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附表 3 第 5 條,任何人知悉或懷疑任何財產是「罪行相關財產」,都須向警方披露,違者可被罰款 5萬元及監禁3個月。

外電引述金管局表示,金管局及銀行業不時就不同事項與執法機構等相關持份者討論,包括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方面,是國際慣常做法。而有關常見問題的條文更新,是回應銀行業關注事項,與以往做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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