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今發表題為《保護合法致富 鼓勵回報社會——在高質量發展中促進共同富裕③》的文章,當中點明企業的社會責任,以及其對於脫貧攻堅的重要角色。
文章提到實現全體人民共同富裕,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奮鬥目標。同時由於中國地區之間資源稟賦和發展基礎不同,共同富裕不能整齊劃一、齊頭並進,而要循序漸進分階段促進。
文章直接指出,企業存在於社會之中,都是社會的企業。社會是企業家施展才華的舞台。隻有真誠回報社會、切實履行社會責任的企業家,才能真正得到社會認可,才是符合時代要求的企業家。企業應發揮先富幫後富的作用,積極參與和興辦社會公益事業,共同發揮第三次分配的作用。
文章直言,第三次分配不是「劫富濟貧」,也決不搞「逼捐」,回報社會應建立在自覺自愿的基礎上。高收入群體和企業積極主動投入民間捐贈、慈善事業,必將點亮道德之光、匯聚社會暖流,更好推動實現共同富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