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上月搗破兩宗保險相關的貪污詐騙案,其中一宗為保險代理為投保人購買危疾保險後,再用另一名與投保人外貌相似的癌症病患者的醫療紀錄,向保險公司詐騙賠償,涉款多達2,600萬元。
案件涉及2017年至2020年購買的4份保單,合共涉款多達2,600萬元,當中兩份由港人購買,另外兩份的投保人則是來自廣東省的內地人,其中一單最高賠償額達900萬元。廉署拘捕4名本地人,包括保險代理、保單持有人、中間人及癌症病患者。
聘樣貌相似癌患者作替身
涉案保險代理先替保單持有人購買一份高賠償額的危疾保險,每年保費達28萬元,在12至18個月「冷靜期」過後,代理透過中間人安排一名與保單持有人外貌、年紀相若的癌症病人,代理則帶同保單持有人的身份證明文件,陪同癌症病患者到醫院進行身體檢查,抽取樣本化驗,以獲取患淋巴癌證明,詐騙保險公司,使保單持有人獲理賠900萬元。
廉署接獲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涉案的保險代理從中賺取約200萬元賄款,而投保人、中介人和病人則可獲取數萬元至數百萬元酬勞,廉署已將4人拘捕。
廉署:未能拘捕涉案內地人
廉署進一步調查後揭發,該名涉案保險代理重施故技,甚至安排內地癌症病患者到內地醫院或醫療機構檢查身體,以取得患鼻咽癌和乳癌證明,向本港保險公司騙取賠償。執行處首席調查主任張家寶坦言,涉案內地人士仍未落網,疫情下通關無期,令其在港活動大減,增加了執法難度。但張家寶表示,案件仍在調查當中,或會有更多人被捕。
Source: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