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路透》引述消息人士指出,新加坡交易所考慮放寬以特殊目的收購公司(SPAC)掛牌規定。
報道指出,新加坡交易所考慮放寬SPAC的市值最少要3億新加坡元(2.232億美元)的要求,以及認股權證不能與相關股票分離的建議。新加坡交易所指出,會盡快公布諮詢結果。
消息人士指出,新加坡交易所可能會推出其他措施以保障投資者利益,惟會簡化擬議方針,促使SPAC維持具吸引力。
去年美國熱炒SPAC,真上市模式的潮流呼聲更吹至亞洲,香港曾就相關議題表示正在作諮詢,但仍未有最新消息,有人認為若是次先讓新加波爭先一步,或錯失先機。
SPAC早於2000年代已出現,並非新鮮事,SPAC(Special Purpose Acquisition Company),又名「特殊目的收購公司」或「空頭支票公司」,是美國資本市場獨有的一種上市公司形式。SPAC通常是由共同基金、對沖基金等募集資金而上市,初期可說是沒有任何實際業務,僅是一個持有現金的「殼」,等待收購項目。
有別於「借殼上市」,SPAC的贊助者(Founder、Sponsor)會提供集資額約一成啟動資金,以支付上市所需費用,達到「先造殼上市,再尋求併購」的目的,最終令併購對象成為上市公司。
Source: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