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前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周三(7日)宣布,向社交媒體Facebook(Fb)、Twitter,及Google旗下的YouTube以集體訴訟提告,指控自己遭這些公司不當封鎖帳號,言論自由受到侵犯。
特朗普在新澤西州的記者會上表示,社交網站應停止以黑暗手段封殺用戶,例如「應該停止禁止發言的手段,停止列入黑名單,以及消滅、取消等行為」。他表示,在上述公司的帳號被關閉,等於是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的言論自由遭受侵犯,而是次訴訟將會是爭取言論自由的一場「重要戰鬥」,要法院向社交媒體公司們施加懲罰性賠償。他指出,Fb創始人兼行政總裁朱克伯格(Mark Zuckerberg)、Twitter的共同創始人兼行政總裁杜斯(Jack Dorsey)、Google行政總裁披差(Sundar Pichai)都會被列入被告名單。
特朗普是次訴訟將會以集體形式提告,向法院主張其他保守派人士同樣遭受社交媒體公司不當對待。他將要求法院下令被控的公司,將他和其他原告人的帳號恢復,亦要求法院裁定《通信規範法》第230條規定社媒不需要為用戶貼文內容負責的內容違憲。
今年1月6日發生衝擊國會山莊事件後,特朗普被指煽動有關行動,令他原本擁有8,800萬名追隨者的Twitter帳號被永久關閉,Fb則將他擁有的3,500萬名追隨者帳號停用兩年,YouTube就表示在公共安全風險減低時才會讓特朗普恢復帳號。
法律學者Eric Goldman認為,特朗普的訴訟難以成功。因為他認為,特朗普發起訴訟的目的,是要制造個人名氣。
Fb與Twitter拒絕置評,Google和YouTube未回應美媒查詢。
Source: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