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券|電子消費券分2至3期派發 7月4日起接受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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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政府為刺激本地經濟,曾於今年初宣布派發電子消費券。財政司司長陳茂波今日(18日)宣布,消費券於7月4日起登記,最快8月1日收錢。Tap&Go「拍住賞」、支付寶香港、WeChat Pay HK會分兩期發放;八達通則分三期發放。香港永久居民、內地新移民、永久居民的收養人可獲發。

據報,市民以八達通領取消費券,如果在7月4日至17日申請,首期2000元消費券將於8月1日派發,10月1日再派發2000元消費券,最後1期1000元消費券就視乎合資格消費總額何時會達到4000元。如果申請日期為7月18日至8月14日,首期消費券會於9月1日派發;第2期於11月1日派發;最後1期補貼同樣視乎合資格消費總額何時達致4000元。

如果市民另外3種付款工具領取,5000元消費券將分為2000元及3000元2期派發。如果申請日期為7月4日至17日,2000元消費券將於8月1日派發,有效期5個月;另外3000元會於10月1日派發,有效期3個月,兩期消費券均於12月31日到期;如果申請日期為7月18日至8月14日,首期消費券於9月1日派發,第2期於10月1日派發。兩期消費券均於2022年1月31日到期。

申請方法上,政府會設立中央平台供市民登記,市民須提供個人資料及選用那一個付款工具收取款項。如果市民去年已用電子方式登記1萬元現金發放計劃,只須回答兩條保安問題即可,不用再次輸入個人資料。市民亦可選用「智方便」登記。另外,選用書面登記的人士,可從網頁下載登記表格,或在郵局、5間銀行指行分行、公屋屋村辦事處等索取。

領取方法上,八達通領取的市民可於公共交通補貼領取站、7-Eleven、OK便利店、惠康超級市場各分店、八達通服務站、或八達通手機應用程式領取。其他支付工具則經手機應用程式直接存入帳戶。

消費券消費上,只適用於本地零售、餐飲和服務業商戶的實體及網上店舖,又可用於交通費用,但不能用於政府收費,如稅務、牌照費、水、電及煤氣費、公共機構收費、教育開支、購買金融產品或服務、捐款、直接向非本地商戶購物、個人對個人支付、及兌換現金。

被問及消費券如果用於交通費用上,會否與原有公共交通津貼重疊時,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回應指出,不少意見都希望計劃包括交通,而是次包括在內,算是聽取了意見,所有人均可參與,為公平安排。他又指,消費券派發行政費遠低於6億元,當初只是預算,但將交通費納入應用範疇與行政費用無關。

Source:綜合報道

Text By FORTUNE INS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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